2019年10月18日至10月19日在衢州市
浙江省水上救生协会
以浙江省十一个地市救生协会为单位组队参赛。
(1)个人项目
男子组:单人救生板200M,救生桨板600M
女子组:单人救生板200M,救生桨板600M
(2)集体项目
四人龙板救生赛(600米)
1、 参赛年龄:18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下。
2、 报名人数: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12名。
3、 每队可报替补运动员男、女各2人,报到时确认正式参赛运动员,并取消替补运动员名额。
4、 每队个人项目限报2人,集体项目限报1队。
运动员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参赛,无证者不得参赛。
竞赛办法
1、执行浙江省水上救生协会最新制定的《救生板、救生桨板竞赛规则》。规则另发。
2、 各项目进行一次决赛。
1、 各项比赛项目均录取前六名,按9、7、5、3、2、1分计入各代表队团体部分,参赛人数≤6人,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分值不变。前六名运动员发获奖证书。
2、 团体总分录取前六名,发给奖牌。如团体总分相等则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再相等以获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2、 各代表队根据补充通知要求按时到赛区报到,报到时校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和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上述证明(件)缺一者不得参赛。
3、 仲裁和裁判
仲裁委员和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主要裁判员由浙江省水上救生协会选派,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各代表队交通费、住宿费自理。其它费用由赛事组委会负责。
十一、比赛器材与装备
比赛器材由大会统一提供。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