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健身场馆、 游泳馆安全有序开放的通知 根据嘉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安全有序开放部分经营场所的通知》精神,全市健身馆、游泳馆自4月22日起可有序开放。同时全市健身馆、游泳馆等经营主体要切实履行以下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1.开放前须满足相应的疫情防控条件,配备足够的防护物资,对场所及设备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并组织开展自查。 2.加强环境管理,落实每日消毒、通风、保洁等措施,收银台、电梯、扶手、门把手等公共设施要增加消毒频次,消毒情况在公共区域公示。 3.实行提前预约、分流限流、错峰服务的方式,严格控制进入人员规模,具体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4.所有进场人员要严格执行“亮码+测温”准入,按照国家《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做好个人防护,公共区域要放置手消毒剂和纸巾等物品。 5.工作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每次上岗前须洗手、消毒,工作服须每日清洗更换。对近14日从湖北等重点地区来嘉、在密闭公共场所从业的人员要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方可上岗。 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要压实监管责任,加强检查或驻点指导,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责令及时整改,直至关闭,如有违法的依法追究责任。 嘉兴市体育局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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