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水温不能太低。 大多数老年人的心血管调节功能较差,如果水温太低(18℃以下),皮肤突然受到冷水的刺激,血管剧烈收缩会使血压升高,加重心脏的负担,甚至引起意外。老人不要在水中逗留过久。因为水的传热较快,而老年人的产热功能较弱,使得身体产热和散热不平衡,影响老年人的体温调节功能。因此,老年人在水中慢走、慢游10至15分钟,可上岸休息一会,晒晒太阳,走动走动,使身体暖和后再下水。 4、不宜过度用力。 老年人游泳时注意不要憋气和过猛用力。水中压力和阻力要比空气大得多,极易造成呼吸不畅和缺氧,这对老年人很不利。在活动量的安排上,一些研究建议,50-60岁年龄段,每周游泳3-4次,每次游(累计距离)600-800米;60-70年龄段,每周游泳2-3次,每次游400-600米;70岁以上,每周游泳2-3次,每次300-400米。 5、高血压患者不宜游泳。 特别是顽固性的高血压,药物难于控制,游泳有诱发中风的潜在危险,应绝对避免。对先天性心脏病、严重冠心病、风湿性瓣膜病、较严重心律失常等患者,对游泳应“敬而远之”。
6、出现不适,马上停止。 老年人应加强提高对疾病的防控意识,一旦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到专业的心胸专科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 此外,老年人经常伴有腰腿疼,骨性关节炎等问题,在这些病症的急性发作期,不宜进行游泳运动,另外在恢复期,以康复训练为目的的人,则要注意别过分追求标准游泳姿势。因为标准的游泳姿势对腰腹部、肩部、腿部等部位的肌肉力量要求很高,没有一定的力量基础,强求标准游泳姿势,就容易引起相应部位的劳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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