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泰宁县第三节大金湖公开水域游泳赛
竞赛规程
一、指导和主办单位 指导单位:福建省游泳协会 三明市体育局 主办单位: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泰宁县体育总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 2020年9月19日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大金湖公开水域 三、项目设置 畅游活动:2000米 竞速赛:男子600米、女子600米(不区分年龄组) 接力赛:6×200米接力赛(男队员不超过4名) 四、录取名次与奖励 畅游不计名次,完成全程畅游者将获得旅游优惠政策; 竞速赛参赛人数超过100人,奖励前20 名;参赛人数在50-100人之间,奖励前12名;参赛人数在20-29之间,奖励前8名;参赛人数10-19名,奖励前3名,人数不足10人取消该项比赛。 接力赛参赛队伍超过50支队,奖励前20 名;参赛队伍在30-49支之间的,奖励前12名;参赛队伍在20-29支之间的,奖励前8名;参赛队伍10-19支的,奖励前6名,参赛队伍10支以下的取消该项比赛。 凡报名参赛者均可获得游泳帽,T恤杉、束口袋各1个,保险1份;所有参赛运动员都必须完成畅游活动,否则不得参加竞速赛及团体接力赛。 所有获得名次的代表队及个人将由执行单位使用微信的形式支付奖金。 五、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为响应国家体育总局和省市体育主管部门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科学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的有关精神与要求,各代表队应加强管理,在赛前督促队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参赛责任书,配合组委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公开水域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 (一)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二)运动员须向组委会交个人自愿参赛及健康责任书。 (三)现役游泳运动员不得参赛。 六、竞赛办法 1.采用国际游联颁布的最新《公开水域竞赛规则》,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公开水域竞赛规则》和公开水域开展游泳活动的管理办法。 2.本次比赛将按报名顺序决定比赛顺序,9月18日下午统一组织参赛队员熟悉场地。 3.运动员凭身份证进行检录,比赛采用人工计时排名次,成绩相同按终点裁判判定名次。 4.个人竞速赛组织办法: (1)根据秩序册分组顺序和运动员本人的号码号,每组提前15分钟开始检录,并在运动员本人手臂写上号码,未参加检录和写上号码的都属私自下水,大会既不负责,也不录取成绩。 (2)游在本组最前面的运动员到达终点后获得名次者由裁判分发每人1个顺序卡,运动员迅速到裁判席凭卡登记、确认本人的所得成绩。 (3)运动员下水必须自带救生浮具(跟屁虫),如无佩带视为犯规,取消成绩。 (4)在比赛过程中如出现碰撞,应自行避让,不可有意干扰他人游泳,整个比赛过程中须正确佩带救生浮具,救生浮具脱落应停游,重新佩带好继续比赛,否则视为犯规。 (5)运动员须按大会规定的线路进行比赛,到达终点,身体一部分游入终点线,否则视为未游完全程。运动员游到终点后必须从指定的位置起水,走路回到起点处冲澡更衣。注意比赛前应将衣、物交其本队的人看管,避免遗失。 5.接力赛的组织办法: (1)根据秩序册分组顺序和运动员本人的号码号,每组提前15分钟开始检录,并在运动员本人手臂写上号码,未参加检录和写上号码的都属私自下水,大会既不负责,也不录取成绩。 (2)在比赛过程中如出现碰撞,应自行避让,不可有意干扰他人游泳,整个比赛过程中须正确佩带救生浮具,救生浮具脱落应停游,重新佩带好继续比赛,否则视为犯规。 (3)每名运动员需游往返,水中运动员与岸上运动员以击手完成2人接力,岸上运动员再行跳入水中开始比赛,否则视为成绩无效。注意比赛前应将衣、物交其本队的人看管,避免遗失。 6.畅游组织办法: (1)下水运动员必须全程佩带救生浮具(跟屁虫)。 (2)集中下水中途如有身体不适也应提前上岸。 (3)各代表队下水之前须检录,游完上岸由领队进行检查人数,到齐后报大会竞赛组。 七、安全要求 1.在比赛中因身体不适或肌肉抽筋等异常反应,应及时举手示意叫喊,由救生员帮助上船休息。 2.在比赛过程中裁判员或救生员发现运动员身体状况出现异常或者逾越比赛区域的裁判员有权终止其比赛,上船休息。 3.对于不执行裁判,救生员指挥的运动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运动员承担,并取消比赛资格。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时请各代表队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附件2)于2020年9月12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75092258@qq.com ,并用微信扫码支付报名费100元/人(见下方收款码),并在“添加备注”栏注明代表名称。联系人:许林,电话18965315316报名以交费为准,未交费或未全额交费的一律视为报名无效。
(二)报到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领队和本人都签名的个人自愿参赛及健康责任书原件,本人的健康码。 (三)参赛队住宿统一安排在以下宾馆,由参赛队自行选择,价格优惠,费用自理。 泰宁金阳明星山庄:房价:180元/间,联系人:汤红梅,联系电话: 18759749673 泰宁大饭店:房价:220元/间,联系人:肖冬梅,联系电话:13960523469 以上宾馆将免费提供车辆接送,其它地方住宿者如需乘坐可前往以上宾馆等候。各参赛队可于9月18日到以上宾馆报到,并领取参赛装备,报到时,组委会核查各队报名表、自愿参赛及健康责任书,缺少任何一项不得参赛。 (四)比赛当日中午,我们将为参赛队员免费提供自助餐,晚上提供颁奖晚宴,所有参加颁奖晚宴的队伍报名时需用文字注明,否则将不予安排。 (五)9月18日19:30将在明星山庄召开裁判、领队、教练会议。 九、景区优惠政策 1.所有参赛运动员凭赛事组委会发放的套票可享受:①免门票游览大金湖、寨下大峡谷、尚书第、上清溪、九龙潭、明清园等景区;②上清溪竹筏55元/人的优惠价格(不含景交费);③九龙潭景区白天竹筏50元/人;夜游108元/人的优惠价格;④寨下大峡谷“高空漂流”60元/人的优惠价格。 2.运动员同行游览的亲友(不多于3人)可享受景区门票五折优惠,上清溪竹筏75元/人的优惠价格(不含景交费)。 3.9月20日参赛及随行人员游览水上一线天、水上二线天,门票给予免除、并享受船票30元/人的优惠政策。 十、其他事项 因天气等不可抗因素致使比赛不能按期举行,赛期顺延。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参赛运动员自行承担。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泰宁县体育总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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