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 (二)男女各组报名人数不足5人,可并同年龄异性组比赛、分别录取(每组人数5人以上取前三名,4人取前二名,3人或不足3人取前一名)。 (三)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四)比赛顺序按照同组别,先女后男、先大后小和报名人数进行编排。 (五)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公开水域、成人会员证》、参赛证或本人身份证,无证者不得参赛。 (六)凡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和该队所属相应组别的团体排列名次。 (七)运动员比赛可以穿胶衣胶裤,但因胶衣胶裤有浮力,该运动员起点设在出发线后20米。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个人第一名奖金500元并颁发证书及奖牌,第二名奖金300元并颁发证书及奖牌,第三名奖金200元并颁发证书及奖牌,第四至第八名颁发证书。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三名,颁发奖杯和奖金:第一名奖金2000元,第二名奖金1500元,第三名奖金1000元,第四名以后颁发奖状。 十三、计分办法 (一)队列表演比赛:队列队形比赛评分规则: 1、着装统一 (满分5分) 2、精神饱满 (满分5分) 3、领队口令清晰洪亮 (满分5分) 4、向左、向右转 (动作错一人减一分) 5、步伐整齐 、甩臂和迈步一致(满分5分) 6、进退场有序 (满分10分) 7、队伍口号整齐响亮 (满分5分) 1)实际得分为以上队列表演得分加上100分,按总分数从高到低评选最后结果。 2)出场顺序按报名的先后顺序,请参加队列表演的队伍提前做好准备。 3)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颁发奖金。 一等奖金 800元 二等奖金 600元 三等奖金 400元 4)队列裁判员由第三方军事干部评分。 (二)单项各年龄组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记分; (三)团体总分按照各队运动员累计得分相加计算团体总分。如得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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