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二届金沙回沙杯冬泳邀请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河南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运营中心 南阳市冬泳协会 承办单位:河南广播电视台武术世界频道 冠名单位:贵州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 赞助单位:四川仟仟客名窖酒业有限公司 河南三色鸽乳业有限公司 河南南阳广播电台 二、比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11日(周六)上午9:00--12:00 (时间为一天) 地点:南阳市水上运动训练中心 水温:约11℃、气温约10℃~15℃ 三、比赛项目与组别:自然水域300米竞速赛 分设五个组别: (一)中青年男子组:50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赛程300 米,不限泳姿。 (二)中青年女子组:50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赛程300米,不限泳姿。 (三)中老年男子组:50岁—65岁,1956年12月31日—1971年1月1日之间出生,赛程300米,不限泳姿。 (四)中老年女子组:50岁—65岁,1956年12月31日—1971年1月1日之间出生,赛程300米,不限泳姿。 (五)畅游展示组;集体畅游300米,不限年龄,不限泳姿。 四、参加办法: (一)本次活动只接受河南省内冬泳爱好者参加比赛。不接受域外和疫情高风险区域报名,所有参赛人员以协会组织团体报名参加,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冬泳泳龄两年以上,具有在公开水域续游泳1000米能力,能适应此次比赛的水温条件。 (三)游泳是负荷强度较大的高危运动项目,对参加活动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加活动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有以下疾病者不准参加本活动: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其它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活动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参加活动者个人承担责任。 (四)运动员须持参赛证参加比赛。 五、比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冬泳竞赛规则。 (二)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比赛计时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 (三)参赛顺序由大会根据报名人数统一进行抽签编排; (六)运动员需在比赛开始前20 分钟到检录处检录,过时不候,须向检录员出示本人参赛证,无证者不得参赛,凡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本人比赛成绩。 (七)竞速赛规则:比赛中,运动员只允许穿一件泳装参加比赛。男运动员泳装不得高于肚脐、低于膝部。女运动员泳装可以是连体的或分体,但不得覆盖至颈部、延伸过肩部、低于膝部。所有泳装的材质为透气且不透明的纺织品。不得穿着防寒胶衣,不得使用或穿戴任何有利于速度、浮力、耐力的器具(如手蹼、脚蹼、胶衣、弹力绷带或黏胶材料等),必须佩戴组委会允许的泳帽,可戴游泳镜。未经组委会指定的医疗机构同意,不允许在身上使用任何胶带。 六、报名方法: (一)所有参赛和畅游的运动员,开具最近一个月内县一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填写自愿参加2021年南阳市群众性冬泳比赛安全免责书,以各地协会团体形式集体报名。竞赛畅游报名费皆100元,本次活动为一天时间(含12月11日中午赛后联欢,个人保险,纪念品礼包一份,不含住宿和往来交通费),另外想去南阳武侯祠(5A级景点)、医圣祠游玩的泳友,可凭参赛证集体购票享受优惠,各参赛协会报名费整理后交南阳市冬泳协会财务处(提供身份证、姓名、年龄、参赛项目、健康证明),负责人:郭卫东13903779941 赵玉红13937710336(微信手机同号)。 (二)提前到来的泳友组委会提供环境优美、价格适中的住宿酒店,各参赛队自行选择,由对接人员带领前往自行办理住宿。 (三)报名截止时间:邀请通知发出至2021年12月8日中午12时截止,或名额报满自动截至。 七、报到时间: (一)2021年12月11日上午07:30分比赛现场报到,地址:南阳市水上运动中心。各领队签到时应提交:运动员本人最近一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自愿参加2021年南阳市群众性冬泳比赛安全责任书。并领取参赛包。 (三)所有参赛人员2021年12月11日上午8:30分在工作人员和各自队旗指引下有序进入会场,8:40分开幕式,9:30分开赛。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组别录取个人前8名,给予奖励,其余按照要求完成比赛的运动员均可获参赛纪念品。畅游展示组不计名次,每人发参赛纪念品一份。 奖励标准为: 第一名价值4800元奖品及证书、奖牌 第二名价值2800元奖品及证书、奖牌 第三名价值1800元奖品及证书、奖牌 第四名至第八名价值400元奖品及证书、奖牌 颁奖仪式设定在赛后现场进行,仪式结束后赴独山大道旺府扁食酒店参加中午联谊活动。 九、成立仲裁委员会。 十、裁判长、裁判员由南阳市冬泳协会选派。 十一、其他事项: (一)凡参加展示人员必须佩戴跟屁虫(自带)、泳帽方可下水,否则不准参加下水展示。 (二)在活动期间禁止私自下水游泳,凡擅自行动发生意外伤害,一切后果自负。 (四)如遇疫情、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影响,组委会可视情况是否延期或终止比赛。 (五)活动最终解释权属南阳市冬泳协会。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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