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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21届大连国际冬泳节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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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3 08: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第21届大连国际冬泳节活动的通知
     
           
一、竞赛项目
11月5日:1000米公开水域比赛;
50米夫游妇随游泳接力赛
趣味铁人三项赛(50米游泳、500米公路跑、100米以内平衡车)
二、千人畅游(视疫情待定)
不分性别、不分年龄、热爱生活的冬泳人激情奔向大海
三、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参赛要求:
1.男女分组1000米     18-34岁 (2004-1988年出生)
                        35-44岁 (1987-1978年出生)
                        45-54岁 (1977-1968年出生)
                        55-59岁 (1967-1963年出生)
                       60-64岁 (1962-1958年出生)
                       65以上  (1957以前出生)
2.            夫游妇随游泳接力赛:
此报名条件:持合法夫妻相关证明(如户口本等),可穿胶衣参加比赛,分120岁以上组和119岁以下组,每人游泳接力距离:约50米。
3.            趣味铁人三项赛:
此项目报名条件:成人一男一女及一名儿童(2-6岁2016年后出生)共计3人。分别是公开水域100米游泳(1成人),公路跑步500米(1成人)平衡车100米以内(1儿童)即时接力赛。
注:以上项目每名运动员最多报2项。61岁以上人员需经家属同意,并共同签署《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方可报名参加。

四、参加单位
     大连市各游泳俱乐部、协会冬泳队及体育健身爱好者。
五、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参赛运动员需符合国家疫情防控和赛场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赛选手赛前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出示辽事通及国务院行程码,所有参赛选手测试体温须<37.3℃,合格后方可入场。
游泳竞赛及趣味赛、铁人三项赛是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以下人群不得参赛: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在治疗期内或出院3个月内;
(2)疑似病例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及次密切接触者;
(3)尚处于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期间(如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或日常健康监测)的涉疫人员;
(4)辽宁健康码经复核仍为非绿码的;
(5)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三区”旅居史的人员(根据疫情作动态调整);
(6)近14天有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皮疹、结膜充血等症状未痊愈者,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
1. 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 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 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 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 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 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注: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
六、参赛规定
(一)本次比赛执行中国游泳协会公开水域游泳竞赛的相关规定。
(二)各项目比赛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凡出现抢跳.抢跑及拉拽其他运动员者,取消比赛成绩。
(四)比赛顺序按照先女后男、先大后小和报名人数进行编排。
(五)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人身份证,无证者不得参赛。
(六)凡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和该队所属相应组别的团体排列名次。
(七)参加1000米公开水域游泳比赛的运动员,必须自行佩戴安全浮球,否则不能参赛。
七、录取名次与计分
(一)单项录取前3名,颁发“第21届大连国际冬泳节”获奖证书。
(二)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3名,颁发奖杯。
(三)计分办法
1. 单项前8名分别按13、11、10、9、8、7、6、5记分,9至12名每人记取3分,13名以后每人记取1分;
2. 接力前8名按27、21、18、15、12、9、6、3记分;
3. 公开水域单项第9名以后每人记取1分;
4. 团体总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列前;以此类推。
八、奖励
(一)各项比赛分别录取各年龄组前3名,第1名羽绒服,价值1200元:第2名羽绒马甲,价值800元,第3名卫衣价值600元。
(二)如果各项目组别报名不足3人(含3人)则取消该组别比赛,并降入低一年龄组别参赛。
(三)团体总分前3名颁发奖杯。
(四)最佳宣传员:参赛选手及随队人员以微信、微博、抖音等方式转发赛事场景,点赞50人以上或阅读量达1000人以上(时间截止到11月6日中午12点,凭点赞或阅读量截图,可到协会领取精美礼品一份),限前100名。
九、报名和报到
(一)请参赛者于10月25日前通过微信小程序报名。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97号1-2-1
大连市冬泳协会  邮编:116021
联系人:纪女士 微信报名:15382218929(同步微信)
电话/传真: 0411-83681821
(二)报到
请各参赛队及个人于11月4日12点至17点到大连市冬泳协会(大连市高尔基路197号)报到,报到时请提交《自愿参赛责任书》和《疫情防控安全承诺书》并领取秩序册。未提交《自愿参赛责任书》和《疫情防控安全承诺书》的参赛队及个人不得参加比赛。17点召开领队会议,会议地点为大连市冬泳协会会议室。
十、经费
(一)竞赛服务费
参加人员每人每项交纳竞赛服务费50元(含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请于10月25前汇至赛区指定账户,或微信交费。
收款单位:大连市冬泳协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大连青泥洼桥支行
账户:3400200309014400002
用户:用途:XX队竞赛服务费或XX个人竞赛服务费》
赛事服务费用包含: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纪念品(报名运动员每人1顶浩沙泳帽及纪念牌,畅游人员每人1顶游泳帽)
(二)组委会免费向各参赛队提供1份秩序册。
十一、组委会服务
     医疗救护
组委会在赛场设立固定医疗点,比赛路线设置水上救援人员,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参赛者可随时向他们请求帮助。
医疗救助点提供溺水救护和心脏急救服务,备用医药用品,包括: 速效救心丸、凡士林、创可贴、双氧水、棉签、眼药水
十二、比赛基本规则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
(二)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
(三)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四)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任,严禁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参赛,如有发现,取消本人比赛成绩,同时所引起的保险理赔问题自行负责;
(五)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出发方式,凡出现抢跳、拉拽其他运动员者,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六)不允许采用可产生助力的脚蹼、手蹼、浮板,胶衣(夫唱妇随接力及铁三除外)等工具,强制使用“游泳安全浮球(跟屁虫)”,安全浮球与身体之间应通过长度至少为40厘米的绳(缆)连接,不得直接绑定在身体上。     
(七)对待其他运动员、技术官员、志愿者和观众要尊重而有礼貌;
(八)遵守法律和当地法规条例,禁止任何形式的政治、宗教的展示以及种族歧视。违反法律和当地法规条例,以及不恰当的展示都将取消比赛资格;
(九)请熟悉并遵守户外公开水域游泳比赛竞赛规则,以及在赛事信息手册和赛事说明会上中提到的所有规则。
(十)参赛选手必须佩戴组委会泳帽。
十三、赛事保险
组委会为每位参赛运动员提供赛事当天赛事保险一份。赛前需要您将准确的个人信息提交给组委会,如因替赛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个人承担。请您谨慎参赛,安全顺利完赛。

十四、仲裁.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辽宁省游泳协会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五、其他
(一)水文和气象条件:水质达到国家优级。根据11月份上旬历年平均海水温度19-16摄氏度。
(二)凡报名后不参赛的运动员,不退换报名费。
(三)各代表队交通、住宿自理。
(四)如遇天气、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如期举行活动,则顺延或另行通知。
注:本活动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21届大连国际冬泳节组委会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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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3 09:31 | 只看该作者
预祝大连国际冬泳节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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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3 11:26 | 只看该作者
      预祝第21届大连国际冬泳节活动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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