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421|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贴]3.15的由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3-13 21: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得产品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消费者保护运动,最初于1906年出现在美国纽约。1936年,美国出现了世界上第一个消费者组织——消费者联盟。1960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等5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立了独立的、非政治性的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总部设在海牙。现在,它的成员已经有来自近百个国家和地区的三百多个消费者组织。我国的消费者协会也于1987年加入了这一非盈利性的国际组织。为使各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有一致的目标,1985年的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决议,确定了保护消费者的目标和一般原则,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和各国政府的责任,规定了消费领域方方面面的行为准则。
2#
发表于 2008-3-13 22:34 | 只看该作者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9月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其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8-3-14 15:5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假货比真货多,但愿天天能过3.1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8-3-16 09:49 | 只看该作者
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8-3-17 11:24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秋枫松影[/B] 发表:

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9-21 15:28 , Processed in 0.029566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