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录取名次与奖励 比赛仅设团体奖。 1.团体奖计分办法:第一至八名分别按13、11、10、9、8、7、6、5计分,第九至十二名每人计3分,十三名及以后每人计1分 (上限30分),畅游组(1000米)不计分。 2.团体奖:团体奖以参赛队为单位,取前八名进行奖励。每个参赛队以个人竞速赛得分相加所得,得分高的名次前列。如出现两队总分相同,则以年龄组第1名多者团体名次前列,再相同,则以年龄组第2名多者团体名次前列,以此类推。 3.比赛奖励设置:每位完赛者均可以获得完赛奖牌一枚。团体奖取前八名进行颁发奖杯及奖金,奖励标准是: 第一名10000元, 第二名7000元, 第三名5000元, 第四名3000元, 第五名2000元, 第六名1500元, 第七名1200元, 第八名1000元。 奖金为税前金额,实际发放时将由大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 TEN 10. 经费 报名费:竞速组150元,畅游组100元(含保险、泳帽、安全浮球、参赛包等); 各参赛队往返车旅费、比赛期间的食宿费、参赛服务费自理。 ELEVEN 11. 比赛日程 注:要求各参赛队代表于5月20日17:00前到官方报到酒店报到并领取参赛物品,17:30召开组委会、技术会议,请领队代表准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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