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9日)从广西北海市文体旅游局了解到,当地一游泳池因在经营期间配备低于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在被责令其限期整改后仍未落实相关要求,被立案调查。 据了解,近期,北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对全市游泳场所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某游泳场所涉嫌在经营期间配备低于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的违法行为。根据《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要求,该游泳场所应配备3名社会指导员,4名救助人员,但该经营场所在经营期间只配备了1名救助人员,2名社会指导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已违反《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在责令其限期改正时间届满后,北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该游泳场所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在复核检查中发现该经营场所未按要求落实整改,在营业期间再次只配备1名救助人员,执法人员现场对复核情况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并对该经营场所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经调查核实,依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结合相关因素,相关部门对该游泳场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案件已经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