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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男孩游泳池溺亡后续结果来了—冬泳之家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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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23-10-19 04: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汇泉湾泳客 于 2023-10-19 04:49 编辑

@香官愚叟  @山苗  @DLW @尘埃落定 @蓝色海湾 @崔大嘴 @山水游@牛弟的阿哥 @wan老兵新传 @小鱼儿外婆 @沈阳天路 @岸上人 @威海杆哥 @今来 @铁锚 @大道致简@冬晨泳@洪499683166 @Q八大关

10月8日
一段“男孩泳圈不慎脱落在游泳池内溺亡”的视频
引发大量网友关注
10月9日,记者获悉,此事发生地位于四川凉山盐源县一家游泳馆,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10月9日下午,盐源县教育和体育局、盐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网络“男孩游泳池溺亡”视频发布通报。
通报具体如下:
10月1日,我县一游泳馆内1名儿童溺水身亡,令人痛惜。事发后,我县高度重视,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目前,已关停涉事游泳馆,并成立事件调查组开展相关核查调查工作,下一步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此次儿童溺亡事件令人痛心,广大群众十分关切并深感惋惜,有关部门将进一步细化措施压紧压实各方安全管理责任,在此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安全教育和保护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盐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盐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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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9 04:49 | 只看该作者
此前报道
网上流传的这段监控视频显示,10月1日14时20分左右,在盐源县一家游泳馆内,一名小男孩趴着游泳圈漂在泳池中,在翻身过程中,男孩被游泳圈压住,随后游泳圈不慎脱落,男孩溺水。
其间,男孩在水中使劲挣扎,时间长达数分钟,但周围游泳者似乎都没有发现异常。
男童不幸溺水
直到14时28分左右,已经沉入水底的男孩才被身边一名男子救起,之后,现场多人开始对他进行抢救,但最终男孩还是不幸身亡。
泳池边多人为男童实施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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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9 04:49 | 只看该作者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事发游泳池岸边摆放有救生员座椅,但当时救生员并不在现场。
对此,10月8日,该游泳馆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救生员当时有事离开了一下”,发现男孩溺水后,游泳馆的专业救生员和在现场的一名医生对其进行了施救。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男孩是由一名成年人带到游泳馆的,具体是谁,目前还不知道,“他们好像是组织了活动,来了一群人,还订了餐食在这里用餐。”
10月9日,盐源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具体情况以官方通报为准。
截至发稿前,记者多次致电该游泳馆经营者,未能得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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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9 04:49 | 只看该作者
盐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涉事游泳馆已经关闭,同时,男孩家属的安抚及赔偿工作也正在进行。
有相关知情人透露,小男孩的父母已经离异,其父亲在外打工,事发当日小男孩并不是跟着父母去的游泳馆,而是跟别人去的,目前此事应该是在协商赔偿的阶段。
而部分网友关于此事的争议点则在
男孩沉入水中近7分钟
为何不见周围成年人上前施救?
他们是否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施救?
此外,事发后
涉事游泳馆及法人又该承担什么责任?
男孩同行男子是否也负有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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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9 04:49 | 只看该作者
上海市协力(郑州)律师事务所刘棒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健身房、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由于目前尚不清楚将男孩送去游泳馆的成年男子和男孩究竟是何关系,“因此需要视情况而定”。
刘棒解释称,如果该成年男子系男孩父亲,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不是,则需重点关注该成年男子是否接受男孩家属钱财来照顾孩子,“如果是接受了男孩亲属委托,且收取相应费用,则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只是接受委托但是并未收取任何费用,则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刘棒说,“其他正在游泳的顾客则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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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3-10-19 06:06 | 只看该作者
    作为游泳馆救生员,职责是一刻都不能离开游泳馆水面的视线,本不应该发生的悲剧发生了,带孩子游泳的人,也是有连带责任的,处理结果,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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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3-10-19 06:51 | 只看该作者
救生员失职,家长监管不够,酿成大祸。令人痛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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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3-10-19 08:25 | 只看该作者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23-10-19 04:49
上海市协力(郑州)律师事务所刘棒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 ...

监护不到位,导致悲剧的发生,应该追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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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3-10-19 09:26 | 只看该作者
应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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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9 14:05 | 只看该作者
泽雅 发表于 2023-10-19 06:06
作为游泳馆救生员,职责是一刻都不能离开游泳馆水面的视线,本不应该发生的悲剧发生了,带孩子游泳的人 ...

谢谢老朋友泽雅长老第一时间关注,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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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9 14:05 | 只看该作者
尘埃落定 发表于 2023-10-19 06:51
救生员失职,家长监管不够,酿成大祸。令人痛惜!

谢谢老朋友尘埃落定关注,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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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9 14:07 | 只看该作者
威海杆哥 发表于 2023-10-19 08:25
监护不到位,导致悲剧的发生,应该追查责任。

谢谢老朋友杆哥关注,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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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9 14:0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老朋友868584关注,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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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3-10-19 14:37 | 只看该作者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23-10-19 14:07
谢谢老朋友杆哥关注,点评

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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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3-10-19 16:14 | 只看该作者
       令人痛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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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0 04:0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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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0 04:0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老朋友岸上人关注,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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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3-10-20 07:51 | 只看该作者
威海杆哥 发表于 2023-10-19 08:25
监护不到位,导致悲剧的发生,应该追查责任。

多谢邹哥加分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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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3-10-20 09:09 | 只看该作者
监护不到位酿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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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0 14:3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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