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游泳池改建绿地----孰优孰劣fficeffice" /> 建国多年来,我国体育事业取得了很大成就。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不断增加,人民的体质与健康状况有了很大改善,全民健身工作日益受到国家和全社会的重视和支持,国务院为此在1995年6月20日发布了《全面健身计划纲要》。号召全民加入到健身中来,随着全面健身计划的进一步开展,自发的进行体育锻炼的人民群众越来越多。 但鉴于,我们国家目前的经济状况,大规模的增设体育设施,还面临着极大的困难,现有体育场地设施在向社会开放、满足群众开展体育锻炼的需要方面还有较大差距。如何最大限度的利用现有的体育设施,吸引更多的群众加入到体育锻炼中来,才是贯彻执行《全面健身计划纲要》的明智之举。商丘市人民公园内的游泳池,始建于60年代,是商丘市唯一的对群众开放的公共游泳体育设施,自建成以来为群众进行体育锻炼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的今天,它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2008年人民公园将免费向全体市民开放,这一举措更有利于人民群众进行健身活动,广大群众无不盼望这一天的早日到来。尤其是广大的游泳爱好者,可以,自由的利用自己的作息时间,充分享受锻炼的乐趣,而不受进园时间的限制。但市政府的某些领导,为把人民公园建成园林式的花园,要把这唯一的一处公共游泳体育设施,拆除,改建为绿地,目前,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拆除游泳池将耗费巨资,改建绿地更是将投入巨大的资金,而绿地因不是具体的体育设施,群众将无法进行针对性的锻炼,毕竟游泳是一项简便易行和适合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特点与体质状况的体育健身方法。更何况,广大的游泳爱好者,将再也没有自己的健身场所,这无异于劳民伤财,得不偿失之举。广大的群众更是丧失了,一处可以随时进行建身的良好场所。为此,广大的游泳爱好者和即将加入到健身运动的群众,希望,有关部门对游泳池的改建与否进行论证,并认真听取广大群众的呼声,不要单纯的为了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从而牺牲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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