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979|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贴]抢劫李建华歹徒发忏悔:我对不起她 我要报答她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4-15 17: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抢劫李建华歹徒发忏悔:我对不起她 我要报答她
新闻频道:http://whnews.cn/news发表时间: 2008-04-15 网友评论

  热线消息(记者 丛琳娜 通讯员 吴书信)经过一周的住院治疗,退休教师李建华所救的歹徒丁某于4月3日被押解回市看守所,并于4月10日下午被环翠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捕。4月14日上午,丁某在与记者交谈时说出了自己的忏悔与自责,并表示会在狱中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报答李建华老师。

  连日来,本报以《被劫者以德报怨携歹徒一起求医》《李建华善举传遍中国》等为题,对家住市区新联巷的退休女教师李建华大义救治受伤歹徒之事做了报道。消息见报后,不少热心读者自发来到市立医院看望李建华,也有不少读者致电党报热线询问歹徒丁某将受到何种惩罚。

  在丁某住院期间,两名协警员24小时对其进行看守。这期间,记者也曾多次来到他的病床前,但丁某拒绝接受任何媒体记者的采访,即使是面对警方的审讯,他也非常不配合,只是对案情进行简单说明,涉及被救助的过程及对李建华施救于他的看法,他一律拒绝回答。

  4月3日,犯罪嫌疑人丁某在市立医院接受了一个周的救治后,被环翠警方押解回市看守所接受进一步审讯。4月10日下午,丁某被环翠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4月14日上午,记者和上海东方卫视的两位编导一起来到市看守所,与丁某进行了长达1个小时的对话。这次谈话,他终于发出了自己“迟到”的忏悔。

  交谈时,当记者提及李建华以德报怨一事时,始终低头无语的丁某忍不住喊出:“我对不起李老师!”这一声发自心底的忏悔,让在场者都为之一震。紧接着,丁某一改往日沉默的态度,先后多次失声痛哭,并对自己所犯的罪行自责不已。丁某说,是李建华的善心和母爱让他幡然醒悟。住院治疗期间,他很想去看望李建华,但是又害怕见到李建华和她的家人。自从关进看守所,良知未泯的他就开始忏悔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他说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努力改造,重新做人,出去后靠自己的双手赚钱,做个有责任感的人,并报答李建华老师对他的恩情。

 

今天我在网上看了这则报道,内心里感到非常的激动,终于让不开口说话的罪犯说出了悔改的话,这不仅是李建华期待的,也是我们所以人的期待。谁都可以犯错误,只要肯改正,接收改造重新做人,社会都可以宽容他。尽管他犯的罪行多么严重,他还毕竟才十九岁,年轻走错了路,只要好好的改过自新,浪子回头金不换啊!期盼着!



[此帖子已被 米奇妙 在 2008-4-15 17:29:31 编辑过]
2#
发表于 2008-4-16 15:41 | 只看该作者
索命与救命,反差巨大,任何报答都微不足道,能够忏悔知道回报还算有良知,千万不要辜负善良人的善良愿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8-4-16 01:00 | 只看该作者
别扯淡  刀刀致命  让他报答吧 他如何报答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8-4-16 08:38 | 只看该作者
让一切非议见鬼去吧!事实证明了李建华的做法是多么伟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8-4-15 22:48 | 只看该作者
这正是我们希望看到的,感到欣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8-4-15 17:09 | 只看该作者
抢劫李建华歹徒发忏悔:我对不起她 我要报答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8-4-15 17:24 | 只看该作者
是啊!没有什么可以非议的!!李建华的做法也是对社会上渐渐冷漠心灵灵魂的感召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8-4-15 17:24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青年教师李建华制服歹徒以后,所做工作的结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8-4-15 17:16 | 只看该作者
浪子回头金不换啊!期盼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8-4-15 17:19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关东女侠[/B] 发表: 抢劫李建华歹徒发忏悔:我对不起她 我要报答她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图!李建华老师的行为得到了回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08-4-17 22:57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水之韵[/B] 发表: 浪子回头金不换啊!期盼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9-22 21:29 , Processed in 0.035322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