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公 发表于 2010-6-15 22:00

回复丫头


   我们成立协会的时候,分部领导层就剩一个陈队长了 山海情怀 发表于 2010-6-15 00:40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们看得很糊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分部领导层就剩一个陈队长了呢?山海情怀能否深入解释一下,其它领导是死绝了还是都反水了?也请开发区的知情网友勇敢地站出来说明这个事情。

愚公 发表于 2010-6-15 22:21

回复丫头


    使用分部标题庆新年大聚会,既不跟人家陈队长联系,也没跟市部招呼,而你当时又没有分部职务,我们有协会你却不用,你代表的不是个人,等于协会组织做了四边不沾的荒唐事
山海情怀 发表于 2010-6-15 00:40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处心积虑地把开发区游泳爱好者协会和烟台冬泳俱乐部开发区分部分得这么清,你的目标究竟是什么?

其实,你的开发区游泳爱好者协会是在烟台冬泳俱乐部开发区分部的基础上搞起来的,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们烟台冬泳俱乐部几乎全体成员都出席了你的开发区游泳爱好者协会成立仪式,也包括我龙王老师和我。当你觉得自己羽翼丰满了,就要使用种种软办法让两者分裂,直至宣布开发区冬泳分部解散,这手段的卑劣有点令人不齿啊!

丫头 发表于 2010-6-15 22:50

本帖最后由 丫头 于 2010-6-16 06:48 编辑

回复丫头


    燕燕:你说的我建议我可以考虑,你也一并辞职吧,我陪你。只是遗憾当初用了你,后来给 ...
山海情怀 发表于 2010-6-15 00:40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荣主席你好,虽然知道了你只是个副职,但我还是习惯尊称你为荣主席,我几次和你表态,我是否辞去冬泳俱乐部的职务是我和俱乐部之间事情,和开发区游泳爱好者协会无关。你是要陪我一起辞职吗?丫头我实在是学疏才浅,胆子又小,哪里敢耽误了荣主席的仕途,就是龙王把胆子借给我小女子也不敢耶,因为开发区还有N个协会要在荣主席的费心操劳下等待成立,开发区不能失去你这样一位好的协会带头人。开发区的人民需要你!

冰雪花王 发表于 2010-6-16 11:17

[*]为人处世两件宝,和为贵,忍为高。
[*]为人处世两件宝,和为贵,忍为高。




冰雪花王 发表于 2010-6-16 11:18

本帖最后由 冰雪花王 于 2010-6-16 11:19 编辑

[*]为人处世两件宝,和为贵,忍为高.[*]

江海情缘 发表于 2010-6-16 11:26

荣主席你好,虽然知道了你只是个副职,但我还是习惯尊称你为荣主席,我几次和你表态,我是否辞去 ...
丫头 发表于 2010-6-15 22:50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应该算是“协会专业户”(或者算是荣学超的一种“瘾”吧),勿奇怪,好象有官瘾的人都这样,哈哈

愚公 发表于 2010-6-17 08:29

依法办事,才能和谐团结.

正确!
百花齐芳 发表于 2010-6-17 07:07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这位朋友水平老鼻子高了!取的笔名是【百花齐放】,美艳欲滴;文章就更精彩了,强调【依法办事】,有黑脸包公再世的感觉,顶一个。


   不过呢,我知道人类的行为要用两个字来规范,一个是【法】;一个是【德】。【法】是立法机关写在纸面上的东西,违反了它,就要动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德】是约定俗成的,不能动用暴力机器制裁的。比如:【五讲四美三热爱】.【八荣八耻】,全部写进法律条文岂不热闹了?

   我们现在面对的问题不是有人违法,而是有人不道德,他在搞分裂,耍阴谋诡计,所以在下要请教楼上,如何处理这厮?

愚公 发表于 2010-6-17 10:42

荣主席你好,虽然知道了你只是个副职,但我还是习惯尊称你为荣主席,我几次和你表态,我是否辞去 ...
丫头 发表于 2010-6-15 22:50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丫头文字水平可以啊,欣赏

肥妮 发表于 2010-6-17 10:50

这位朋友水平老鼻子高了!取的笔名是【百花齐放】,美艳欲滴;文章就更精彩了,强调【依法办事】 ...
愚公 发表于 2010-6-17 08:29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P ;P ;P

愤怒老夫子 发表于 2010-6-17 12:50

除此无耻,自己搞分裂,还出来叫嚣,送你一句话,臭不要脸!!

毛大侠 发表于 2010-6-18 16:35

楼主说的好啊:依法办事,才能和谐团结.

   不敢参与贵地讨论,但就依法办事如何和谐团结发表自己一点看法:
   作为公家来说,我们体育局的做法是:有什么关于水上活动的事情,都归属唯一的一个大市游泳协会。那么,游泳俱乐部呢?按说应该归属“游泳协会”,水上义务救援队也是一样,虽然大家各管一方,按说应该平起平坐,但是,一有水上比赛等活动,是否应该归属团结一起?这是大家讨论的问题。

      另外,楼主说依法办事才能团结,那么作为网络,应该为各地协会服务,还是为网友服务?“中国”冬泳网不按网规依法办事,而是通过什么“选举”版主,致使我区矛盾升级,为我协会及我个人产生了极大的不良影响,是否应该回归“依法”办事的道路上来?对我协会及个人产生的不良影响,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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