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山 发表于 2014-1-31 17:02

谎言已经揭穿,闹剧该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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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各位版主,删此帖将追究法律责任,具体到人!

动力火车 发表于 2014-1-31 17:14

真相大白。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lol

襄阳仔 发表于 2014-1-31 17:30

祝愿冬泳网越办越好,冬泳爱好者们身体健康,心想事成,万事如意。

红红火火 发表于 2014-1-31 19:50

请还给我们冬泳人一片净土。个别人不要在利用我们的善良做一些违法的事了。我冬泳我快乐!借此之际祝各位朋友新年快乐!马年大吉!

动力火车 发表于 2014-1-31 20:43

希望协会早日回复往日的荣耀,健康快乐。

我心飞翔冬泳 发表于 2014-2-1 00:00

本帖最后由 我心飞翔冬泳 于 2014-2-1 00:13 编辑

   “合法,非法”之说无非讲的是“襄阳冬泳协会”名称的使用上,这不是襄阳冬泳问题的核心!对襄阳冬泳事情的解决没有任何意义!两个组织未来能否发展的关键是人心!得民心者得天下的真理在襄阳冬泳界依然存在!     老协会被定义合法,只是因为“襄阳冬泳协会”在民政局的登记上占了优势,但这又能解决什么问题呢?原来存在的问题就消失了吗?原来存在的问题难道是协会合法不合法的问题吗?非也非也!官僚还是官僚,专制任然专制,看看后来开的几次会,出台的几个文件,真让人笑掉大牙。别再说自己十几个队了,讲讲你一个队有几个人吧!老协会的核心骨干队长走了百分之七八十,就那几十个人就能代表襄阳冬泳?但居然也可以在一夜间又拉出来一批新人来开理事会,真是佩服这种想要什么就能创造什么,让章程像个屁一样在哪儿呆着的精神!就凭这种作风,这种做事的态度还谈什么来团结襄阳的冬泳人?拿什么来让冬泳人回头去维护那封建君主的专制!你以为汉江盖着盖子,汉江游泳还需批准呀!不得人心,再合法也会被襄阳冬泳人抛弃!襄阳冬泳上千人,搞个活动才能来几十个,人家就不愿和你玩,还不反思吗?    襄阳冬泳协会只是一个民间团体,是独立的自治机构,不是政府机关。民政局只是一个登记管理机构,体育局也只是在业务上有指导的义务,与冬泳协会没有任何实质上关系,冬泳协会不是两局的下属单位,想吃政府的饭政府也不要啊!举行换届选举还得提前征得两局的同意依据的又是那条那规?定义非法组织依据的又是国家的那条法律为何不写出来,让大家学习学习啊?如果这是个很严肃的问题,怎连个基本的公文格式要件都不懂吗?在今天政府机关对份内的事都在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的大背景下,一个登记管理部门和一个只是在业务上有指导义务的部门对一个民间自治团体的内部事务进行如此深入的干涉,又是多么的刺眼啊!       合法非法问题是决不是靠几个领导拍着脑袋研究出来的,依据的更该是国家的法规。“政府处级干部在任和离职后均不得在各种社团任职或兼职”的规定,在各级政府包括襄阳政府也是有明文的,上网或到政府查查文件再对照下雷同志的身份再来谈合法的问题吧!为了国家的反腐倡廉大计,国家进行过多次清理,这种国家层面的合法与非法,这才是民政局最该关注的!    况且今日民政局讲合法更多的也只是讲的在民政局的登记而已,用不着过分解读成对老协会的支持,文件不也一再的强调要求老协会主动化解矛盾,做好换届吗?你们又是怎样做的呢?     反观新协会,有人才,有人心,有人数;有魄力,有民主,有尊重,大家干劲十足,团结有力,已让襄阳冬泳散掉的人心重新又凝聚了回来,襄阳冬泳的面貌已经焕然一新。无非就是为了不让全国冬泳人看到襄阳的分裂而决定继续使用“襄阳冬泳协会”名称而已,其实这个名称又有何价值呢?襄阳的冬泳协会不是已经有好几个了吗?如果在使用这个名称上暂时遇到些障碍,如想简单的解决问题换个名字不就行了吗!    做任何事最关键的因素是人!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是普天真理!而今天有一群勇于创新,乐于奉献,有胆有实的人愿意团结在一起,这个力量太强大了!这些人可曾经都是老协会的中坚力量啊!他们相信自己,敢于迎接挑战!更肩负使命,不等不靠不依赖,冬泳人的事情自己干,修码头建基地,不依赖政府拨款,更不需要民政局、体育局来打什么强心剂!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人数多了,什么想法都会出现。为人理念不一样 ,做事方式不一样,大家分开来各玩各的未尝不是好事!尊重选择,彼此祝福是最好的方式;不能祝福,不干涉不关注也是不错的。而非要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别人,非想来管管别人怎么玩,那就是一种病了!

我心飞翔冬泳 发表于 2014-2-1 00:55

本帖最后由 我心飞翔冬泳 于 2014-2-1 00:56 编辑

       民政局、体育局和冬泳协会是什么关系?是值得来好好理一理的。冬泳协会:冬泳人自发成立的独立自治机构。民政局、体育局是政府机关。       民政局下面一个科室有两三个人叫民间事务管理局,主管民间团体的登记等工作,就像工商局管个体户或企业的登记等一样。它是上下级吗?当然不是!一个企业要开职工代表大会,要民主选厂长需要提前征得工商局的同意吗?同样,民政局可以审议理事会决定是否符合章程,但以冬泳协会举行理事会前未先向民政局申请的原因而否定理事会换届选举的决议,是否越疱代俎,也管的太多了点?       体育局跟冬泳协会挂上边估计是因为冬泳也是一种体育吧,可这只是业务上的一个指导,更不是上下级了。体育局不管冬泳协会的人事,也从不拨一分钱,更不会为冬泳协会的违法行为承担任何责任,那怕冬泳协会明天垮的只剩一个人了,体育局也是可以视而不见的。那它们之间又有何关系呢?说难听点,有个毛的关系。所以看到体育局来出这个公告,真是让人无语、感慨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啊!       当然了,如果硬要拉点关系,那实质就是“干爹”和“干儿子”的关系了。想想看,此爹非亲爹,不用生儿,不用养儿,也不用为儿的过错担责,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关系,儿出事时在法庭上干爹是可以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的,但这个关系平时是有用的,比如说在需要的时候给“干儿子”撑撑腰,吓唬吓唬老百姓。       冬泳人,有点骨气吧,自己的事情自己来解决。干爹管得了认它的干儿子,却管不了不理它的冬泳人。就别在这里狐假虎威的让人笑话了!

饶哥 发表于 2014-2-1 08:55

本帖最后由 饶哥 于 2014-2-1 08:56 编辑

版主的工作就是管理版面,删还是留本身就是版主的权利和职责!删你个屁贴是为了落个耳根清净,想叫唤滚你那边叫去,没人管你。还追究法律责任,具体到人?牛B哄哄的,有干爹撑腰,口气是大的很啊!

红塔山 发表于 2014-2-1 10:38

说的咋一听有点道理,仔细一听全是歪理,“搞个活动才能来几十个”简直是胡编乱造,你还要不要脸?挖空心思写这么多也很辛苦,真卖力啊。你做活动我们不反对,别用冬泳协会的名义,私刻公章,我的天你们这所谓的新协会都是些什么人?丢人!丢到家了。这位老兄,以后说话前请尊重下事实,不要嘴不值钱。

动力火车 发表于 2014-2-1 10:42

你们搞活动我们没意见,别盗用冬泳协会名义,说话也客气点,有文化没素质的人我见的多,这样脸皮厚的人还真是第一次见到。

红红火火 发表于 2014-2-1 11:47

本帖最后由 红红火火 于 2014-2-1 22:45 编辑

我心飞翔冬泳 发表于 2014-2-1 00:00
“合法,非法”之说无非讲的是“襄阳冬泳协会”名称的使用上,这不是襄阳冬泳问题的核心!对襄阳冬泳事 ...

你的口气不小,我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人。你所为的对政府职能部门的不满看法,只能代表个别人怀有个人目的人。不能代表广大的冬泳朋友。你除了有一份税务工作,你还兼职安利销售,按理说税务官是有素质的,可你在网上发表的无
中生有歪曲事实的文章我看你的觉悟太低了。首先要说的是你想把一个和谐的协会搅地乱七八糟。你可以从中得利,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暂且不说谁对谁非,首先就非协会私刻公章一事讲,难道也是广大冬泳朋友的意思?那你说说看,要是都象你这样做,看谁不顺眼包括你的领导,你也用这不地道的手段,行吗?那不全乱套了吗?你曾经也写过合不来各玩各。那你为什么非要抢别人的东西?有道理?你不要把你对上级的不满强加到无辜人的身上。我看你还能写点东西。好好上班吧,不要把心思放到歪门邪道上。w

红红火火 发表于 2014-2-1 11:49

本帖最后由 红红火火 于 2014-2-1 23:29 编辑

我心飞翔冬泳 发表于 2014-2-1 00:00
“合法,非法”之说无非讲的是“襄阳冬泳协会”名称的使用上,这不是襄阳冬泳问题的核心!对襄阳冬泳事 ...

你的口气不小,我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人。你所为的对政府职能部门的不满看法,只能代表个别人怀有个人目的人。不能代表广大的冬泳朋友。你除了有一份税务工作,你还兼职安利销售,按理说税务官是有素质的,可你在网上发表的有损政府形象的文章,说些歪曲事实无中生有的话。我看你的觉悟太低了。首先要说的是你想把一个和谐的协会搅地乱七八糟。你可以从中得利,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暂且不说谁对谁非,首先就非协会私刻公章一事讲,难道也是广大冬泳朋友的意思?那你说说看,要是都象你这样做,看谁不顺眼包括你的领导,你也用这不地道的手段,行吗?那不全乱套了吗?你曾经也写过合不来各玩各。那你为什么非要抢别人的东西?有道理?你不要把你对上级的不满强加到无辜人的身上。我看你还能写点东西。好好上班吧,不要把心思放到歪门邪道上。w

红红火火 发表于 2014-2-1 11:56

我心飞翔冬泳 发表于 2014-2-1 00:55
民政局、体育局和冬泳协会是什么关系?是值得来好好理一理的。冬泳协会:冬泳人自发成立的独立自治机 ...

完全是个地痞,广大的冬泳朋友会和你这样的人站在一起?你玷污了冬泳人的光荣称号。

红红火火 发表于 2014-2-1 11:57

本帖最后由 红红火火 于 2014-2-2 07:36 编辑

我心飞翔冬泳 发表于 2014-2-1 00:00
“合法,非法”之说无非讲的是“襄阳冬泳协会”名称的使用上,这不是襄阳冬泳问题的核心!对襄阳冬泳事 ...

你的口气不小,我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人。你所为的对政府职能部门的不满看法,只能代表个别人怀有个人目的人。不能代表广大的冬泳朋友。你除了有一份税务工作,你还兼职安利销售,按理说税务官是有素质的,可你在网上发表的有损政府形象的文章,说些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话,我看你的觉悟太低了。首先要说的是你想把一个和谐的协会搅地乱七八糟。你可以从中得利,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暂且不说谁对谁非,首先就非协会私刻公章一事讲,难道也是广大冬泳朋友的意思?那你说说看,要是都象你这样做,看谁不顺眼包括你的领导,你也用这不地道的手段,行吗?那不全乱套了吗?你曾经也写过合不来各玩各。那你为什么非要抢别人的东西?有道理?你不要把你对上级的不满强加到无辜人的身上。我看你还能写点东西。好好上班吧,不要把心思放到歪门邪道上。

我心飞翔冬泳 发表于 2014-2-1 12:39

红红火火 发表于 2014-2-1 11: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完全是个地痞,广大的冬泳朋友会和你这样的人站在一起?你玷污了冬泳人的光荣称号。

提醒“红红火火“:有理说理,别进行人身攻击。也别随便的就代表冬泳人说话,你只能代表你自己。广大冬泳朋友愿意和谁站在一起是太清楚的一件事了,数数两边搞活动的人数不就清楚了。元旦活动,几十人对几百人。谁在玷污冬泳人称号冬泳人自会用行动投票,不是谁能用嘴说的。

红红火火 发表于 2014-2-1 14:05

本帖最后由 红红火火 于 2014-2-1 23:06 编辑

我心飞翔冬泳 发表于 2014-2-1 00:00
“合法,非法”之说无非讲的是“襄阳冬泳协会”名称的使用上,这不是襄阳冬泳问题的核心!对襄阳冬泳事 ...

你的口气不小,我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人。你所为的对政府职能部门的不满看法,只能代表个别人怀有个人目的人。不能代表广大的冬泳朋友。你除了有一份税务工作,你还兼职安利销售,按理说税务官是有素质的,可你在网上发表的有损政府形象的文章,说些歪曲事实无中生有的话。我看你的觉悟太低了。首先要说的是你想把一个和谐的协会搅地乱七八糟。你可以从中得利,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暂且不说谁对谁非,首先就非协会私刻公章一事讲,难道也是广大冬泳朋友的意思?那你说说看,要是都象你这样做,看谁不顺眼包括你的领导,你也用这不地道的手段,行吗?那不全乱套了吗?你曾经也写过合不来各玩各。那你为什么非要抢别人的东西?有道理?你不要把你对上级的不满强加到无辜人的身上。我看你还能写点东西。好好上班吧,不要把心思放到歪门邪道上。w

动力火车 发表于 2014-2-1 14:06

自己到襄阳市冬泳官方网看下元旦活动去,几十人?说话尊重下事实真相,其实说你地痞还是好听的。小丑跳梁

红红火火 发表于 2014-2-1 14:12

你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满嘴的谎言。你可以为点小礼物和别人 争吵不休,你是啥话都能说的出来的人,可你好好的想想有几个信你?不要在自娱自乐了。

红塔山 发表于 2014-2-1 14:13

襄樊冬泳网上清楚的很,十几人?说胡话都不打草稿。

饶哥 发表于 2014-2-1 14:18

本帖最后由 饶哥 于 2014-2-1 14:21 编辑

动力火车 发表于 2014-2-1 10: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们搞活动我们没意见,别盗用冬泳协会名义,说话也客气点,有文化没素质的人我见的多,这样脸皮厚的人还真 ...
别人怎么玩,自有别人负责,有法院公道,有法律追究,也轮不到你说话。滚到你自己地盘去,管你怎么玩,怎么说,没人去搭理你。非要跑人家家门口来挑衅,那就是自己犯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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