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1届大连国际冬泳节活动的通知
关于第21届大连国际冬泳节活动的通知 一、竞赛项目11月5日:1000米公开水域比赛;50米夫游妇随游泳接力赛趣味铁人三项赛(50米游泳、500米公路跑、100米以内平衡车)二、千人畅游(视疫情待定)不分性别、不分年龄、热爱生活的冬泳人激情奔向大海 三、参赛办法(一)运动员参赛要求:1.男女分组1000米 18-34岁 (2004-1988年出生) 35-44岁 (1987-1978年出生) 45-54岁 (1977-1968年出生) 55-59岁 (1967-1963年出生) 60-64岁 (1962-1958年出生) 65以上(1957以前出生)2. 夫游妇随游泳接力赛:此报名条件:持合法夫妻相关证明(如户口本等),可穿胶衣参加比赛,分120岁以上组和119岁以下组,每人游泳接力距离:约50米。3. 趣味铁人三项赛:此项目报名条件:成人一男一女及一名儿童(2-6岁2016年后出生)共计3人。分别是公开水域100米游泳(1成人),公路跑步500米(1成人)平衡车100米以内(1儿童)即时接力赛。注:以上项目每名运动员最多报2项。61岁以上人员需经家属同意,并共同签署《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方可报名参加。
四、参加单位 大连市各游泳俱乐部、协会冬泳队及体育健身爱好者。五、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参赛运动员需符合国家疫情防控和赛场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赛选手赛前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出示辽事通及国务院行程码,所有参赛选手测试体温须<37.3℃,合格后方可入场。游泳竞赛及趣味赛、铁人三项赛是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以下人群不得参赛:(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在治疗期内或出院3个月内;(2)疑似病例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及次密切接触者;(3)尚处于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期间(如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或日常健康监测)的涉疫人员;(4)辽宁健康码经复核仍为非绿码的;(5)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三区”旅居史的人员(根据疫情作动态调整);(6)近14天有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皮疹、结膜充血等症状未痊愈者,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1. 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2. 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3. 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4. 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5. 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6. 不适合本项运动者。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注: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 六、参赛规定(一)本次比赛执行中国游泳协会公开水域游泳竞赛的相关规定。(二)各项目比赛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三)凡出现抢跳.抢跑及拉拽其他运动员者,取消比赛成绩。(四)比赛顺序按照先女后男、先大后小和报名人数进行编排。(五)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人身份证,无证者不得参赛。(六)凡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和该队所属相应组别的团体排列名次。(七)参加1000米公开水域游泳比赛的运动员,必须自行佩戴安全浮球,否则不能参赛。七、录取名次与计分(一)单项录取前3名,颁发“第21届大连国际冬泳节”获奖证书。(二)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3名,颁发奖杯。(三)计分办法1. 单项前8名分别按13、11、10、9、8、7、6、5记分,9至12名每人记取3分,13名以后每人记取1分;2. 接力前8名按27、21、18、15、12、9、6、3记分;3. 公开水域单项第9名以后每人记取1分;4. 团体总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列前;以此类推。 八、奖励(一)各项比赛分别录取各年龄组前3名,第1名羽绒服,价值1200元:第2名羽绒马甲,价值800元,第3名卫衣价值600元。(二)如果各项目组别报名不足3人(含3人)则取消该组别比赛,并降入低一年龄组别参赛。(三)团体总分前3名颁发奖杯。(四)最佳宣传员:参赛选手及随队人员以微信、微博、抖音等方式转发赛事场景,点赞50人以上或阅读量达1000人以上(时间截止到11月6日中午12点,凭点赞或阅读量截图,可到协会领取精美礼品一份),限前100名。九、报名和报到(一)请参赛者于10月25日前通过微信小程序报名。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97号1-2-1大连市冬泳协会邮编:116021联系人:纪女士 微信报名:15382218929(同步微信)电话/传真: 0411-83681821 邮箱: dldyxh83681821@163.com(二)报到 请各参赛队及个人于11月4日12点至17点到大连市冬泳协会(大连市高尔基路197号)报到,报到时请提交《自愿参赛责任书》和《疫情防控安全承诺书》并领取秩序册。未提交《自愿参赛责任书》和《疫情防控安全承诺书》的参赛队及个人不得参加比赛。17点召开领队会议,会议地点为大连市冬泳协会会议室。 十、经费(一)竞赛服务费 参加人员每人每项交纳竞赛服务费50元(含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请于10月25前汇至赛区指定账户,或微信交费。收款单位:大连市冬泳协会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大连青泥洼桥支行账户:3400200309014400002用户:用途:XX队竞赛服务费或XX个人竞赛服务费》赛事服务费用包含:◆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纪念品(报名运动员每人1顶浩沙泳帽及纪念牌,畅游人员每人1顶游泳帽)(二)组委会免费向各参赛队提供1份秩序册。十一、组委会服务 医疗救护组委会在赛场设立固定医疗点,比赛路线设置水上救援人员,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参赛者可随时向他们请求帮助。医疗救助点提供溺水救护和心脏急救服务,备用医药用品,包括: 速效救心丸、凡士林、创可贴、双氧水、棉签、眼药水十二、比赛基本规则(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二)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三)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四)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任,严禁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参赛,如有发现,取消本人比赛成绩,同时所引起的保险理赔问题自行负责;(五)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出发方式,凡出现抢跳、拉拽其他运动员者,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六)不允许采用可产生助力的脚蹼、手蹼、浮板,胶衣(夫唱妇随接力及铁三除外)等工具,强制使用“游泳安全浮球(跟屁虫)”,安全浮球与身体之间应通过长度至少为40厘米的绳(缆)连接,不得直接绑定在身体上。 (七)对待其他运动员、技术官员、志愿者和观众要尊重而有礼貌;(八)遵守法律和当地法规条例,禁止任何形式的政治、宗教的展示以及种族歧视。违反法律和当地法规条例,以及不恰当的展示都将取消比赛资格; (九)请熟悉并遵守户外公开水域游泳比赛竞赛规则,以及在赛事信息手册和赛事说明会上中提到的所有规则。(十)参赛选手必须佩戴组委会泳帽。 十三、赛事保险组委会为每位参赛运动员提供赛事当天赛事保险一份。赛前需要您将准确的个人信息提交给组委会,如因替赛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个人承担。请您谨慎参赛,安全顺利完赛。
十四、仲裁.裁判仲裁、裁判长由辽宁省游泳协会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五、其他(一)水文和气象条件:水质达到国家优级。根据11月份上旬历年平均海水温度19-16摄氏度。(二)凡报名后不参赛的运动员,不退换报名费。(三)各代表队交通、住宿自理。(四)如遇天气、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如期举行活动,则顺延或另行通知。注:本活动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21届大连国际冬泳节组委会 2022.10.12
预祝大连国际冬泳节成功举办!
预祝第21届大连国际冬泳节活动圆满成功!
页:
[1]